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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关于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的通知
2018-12-21 10:11:59 来源: ; 浏览:
 

 

 

院党文[2018]22

 

 

 

各支部,各系、办: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认真做好2018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对象 

凡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对于因公出差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所在分党委(党总支)批准,安排对其补评、代评或先评。离退休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方法可以从简。

二、民主评议时间

评议时间:20181222-201916日。

三、民主评议等次 

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评议方法步骤 

各党支部组织实施,全体党员参加。方法步骤如下: 

1、做好总结,开展个人自评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可与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党员个人认真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要求,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观念、工作态度、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团结同志、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党性分析。另填写《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交支部审核

 2、客观评价,开展党员互评

党员进行自评后,其他党员客观地对其进行评价,指出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自评和互评可以采取一名党员先作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对其进行批评,与会党员依次进行的方式;也可采取与会的所有党员先作自我批评,而后集中开展互相批评的方式进行。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评议,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

3、严格标准,开展民主测评

在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与会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要求,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支部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4、综合分析,开展组织评定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党员的自我评价、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鉴别和总结,形成组织意见,提出每个党员的评议等次。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向党员大会报告,并报学院党委审定。评议意见和结果填写在党员本人《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中,由党支部存档。支部评议优秀党员名额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5%,优秀党员须为正式党员。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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