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文[2022]5号
各支部: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已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5日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高等普通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水平,有计划地布置和落实校、院党委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特制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一、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例会机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委员)、综合办主任以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时间
根据学院党委总体安排,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安排在当月的第二或第三周周四下午举行。因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例会,特殊情况下可增加次数。
三、会议组织
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每次会议由综合办主任提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到每位成员。例会实行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前请假,并安排1名支部委员参加。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
2、通过学习、讨论、听讲座等形式,研究部署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落实学院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听取党支部上次会议以来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阶段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建议。
4、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加强党支部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交流总结经验。
5、推荐支部范围内的各类先进典型,表彰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个人人选提名。
6、其他需要在支部书记例会上通报或明确的事项。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做好会议记录,精心准备交流发言材料。
2、例会安排的工作和做出的决议,要及时贯彻执行,并根据要求向支部委员或党员传达精神。
3、支部书记参加例会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支部工作的依据。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