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节假日放假安排,现就我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5日—7日放假3天。4月8日(星期天)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
各单位部门要安排好本单位部门的值班和安保等工作。教务处提前做好教学安排,学工处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保卫处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及假期安全巡查等工作。节日期间,学校公务车除值班用车外一律封存停驶。
参加学校值班的单位部门要按照《湖北文理学院应急值班带班暂行办法》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应急值班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值班工作责任,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湖北文理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