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文[2018]5号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学校院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党委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按照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发展再加快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推行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学院各项事业顺利开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党政工负责人参加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院务公开的政策和规定;
2、制定本单位院务公开工作方案;
3、决定院务公开新增内容、形式和范围;
4、研究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牵涉学院各项改革、管理以及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决定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如下:
(一)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学院重大事项。包括学院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计划;专业建设计划;师资培训计划;各项重大改革方案;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经费、参与人员、完成结果;学院发布的相关管理制度、条例、办法等;
2、财务管理方面。包括学校(含处、室)拨给学院的各项经费(含教学、行政经费、专项经费等);学院创收收入;接受社会团体及校友的捐赠;院内岗位津贴分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会经费;学院福利、奖金等方面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干部人事工作。包括学院的用人计划;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调入、考核、评奖、评优、晋级、晋职、进修、外派及对违纪违规教职工的处理等情况;
4、学校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向学生公开的事项
1、学生干部的选聘办法和聘用结果;
2、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困难补助,学杂费的减、免、缓等专项资金的评定办法和结果;
3、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报酬及用人情况;
4、学生党建工作情况。包括推荐参加党校培训;团组织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和发展对象名单;预备党员转正前的公示等;
5、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和结果;
6、学生奖惩情况;
7、毕业生就业信息;
8、学校下拨的各项学生经费以及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9、学校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
2、学院各级各类会议:包括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各类通气会、座谈会、工作会、学生大会、学生干部会等;
3、设立院务公开专栏;
4、利用学院在校园网上的主页开辟专栏;
5、其他有效形式。
五、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院工会负责解释。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委会员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