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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文[2021]13号关于开展2021下半年学生入党“推优”工作通知
2021-10-06 10:24:41 来源: ; 浏览:
 

各班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文件精神,做好党员组织发展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就资环学院2021下半年度学生入党“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发展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湖北文理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把政治标准摆在发展党员的首要位置,为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时间安排

团委、学生会、社团: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17日

各 班 团 支 部: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0月23日

三、发展计划

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向我院下达的党员发展指导性计划,经资环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此次预“推优”名额共计35人。

四、选拔对象

我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且参加党校培训班学习结业且符合发展日期的入党积极分子。

五、选拔标准

(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理想信念坚定,态度始终如一;

(二)承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绝对忠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三)对党有比较全面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时间观念、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服从意识和纪律意识,具备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能够听从组织安排、服从组织决定,积极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

(四)学习成绩良好,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如:发表学术性论文、参与学科竞赛等),无违规违纪记录,积极参加班级、院校活动;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得优秀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表现突出,积极为同学服务;

(五)党校培训未结业、有违纪违规记录或受到处分、早锻炼打卡次数不合格(上半年步道乐跑打卡不少于60公里)、上半学年期末考试有不及格科目、上学期青年大学习累计3期未学习、假期未参与今日校园假期打卡累计达3次、本学期早锻炼缺勤达3次的同学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六)对社会有重大贡献,服过兵役,参与过支教,在抗疫期间有过突出表现,参加过校级以上青马班,在红色种子计划表现优秀的同学可优先推荐。

六、选拔原则

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七、有关要求

1、严格把关,优化结构。要把“推优”作为发展党员的一道重要关口,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标准摆在第一位,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2、严明纪律,履职尽责。团委、学生会、社团及各班团支部要严明选拔纪律,杜绝拉票等不正当的选举行为;党支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团委、学生会、社团及各班团支部推荐的对象要听取多方面意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并对其进行严格审查,科学决策;

3、严格程序,公正合理。团委、学生会、社团及各班团支部要严格“推优”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党支部要做好监督工作,未经团委、学生会、社团及班级团支部推荐、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公示的“推优”工作无效。

学生党支部和各推优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推优”工作,团委、学生会、社团由团委负责汇总,在10月17日前将“推优”登记表报至学生党支部纪检委员处;各班团支部于10月23日前将“推优”登记表报至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处,经学生党支部充分酝酿讨论后汇总上报学院党委。

附件1:资环学院2021年度“推优”名额预分配表

附件2:资环学院2021下学年度“推优”评分细则

 

 

 

2021年10月6日

附件1:资环学院2021上学年度“推优”名额预分配表

年级

专业班级

分配名额

总计划

2018

地科1811

4

35

旅管1811

1

旅管1812

1

2019

地科1911

2

地科1912

3

旅管1911

2

旅管1912

1

酒管1921

2

2020

旅管2031

3

旅管2032

2

2021

地科2131

3

旅管2131

2

旅管2132

1

团委 学生会 社团

5

 

附件2:

资环学院2021上学年度“推优”评分细则

一、民主得票(20分)

占投票人数90%以上:20分 70%--89%:17分 60%-69%:14分

50%-59%:11分 30%-49%:8分 30%以下:5分

二、党校成绩(10分)

90—100分:10分 80—89分:7分

70—79分:5分 60—69分:3分

三、学习成绩排名(10分)

前10%:10分 11%—20%:8分 21%—30%:7分

31%—40%:6分 40%以后:4分

四、打卡次数(10分)

100公里及以上:10分 85-100公里:9分 60-85公里:8分

60公里:6分

五、义工分(含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10分)

20个以上:10分 11-20个:6分 10个以下:3分

六、证书(5分)

证书:国家级:5分/个 省(市)级:3分/个

校级:2分/个 院级:1分/个 (可累加,最多得5分)

七、论文(5分):

核心期刊:5分/篇 普通期刊:2分/篇(可累加,最多得5分)

八、现担任学生干部(10分)

担任团委、学生会、社联主席团干部:5分 三大班委:3分

其他班委/部门部长:2分 (可累加,最多得10分)

九、党支部意见(10分)

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好、群众基础广,愿意积极为党组织工作。(10分)

思想觉悟高,其他方面表现一般,愿意积极为党组织工作。(8分)

思想觉悟有待提高,其他各方面优秀(6分)

思想觉悟有待提高,其他表现一般(4分)

思想觉悟低,其他各方面优秀(2分)

不在上述所列的其他情况,支部书记要充分调查,依据事实,给分有据。

十、老师意见(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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