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系、办:
为做好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院2021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年度考核对象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二、考核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院班子成员为组员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院七级及以下岗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
(一)高度重视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的考核,凡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存在较明显问题或师生反映较大者,一律不得确认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全面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及协同育人工作落实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情况。
(四)全面考核廉洁自律情况,重点了解遵守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等情况。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人数的18%左右。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教职工进行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全院教职工均填写《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A4)。考核表上交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考核小组评价
考核小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核,经考核小组集体研究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2021年1月4日
3.小组公示
考核小组通过党政联席会商议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后,对被考核人建议考核等次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下同),无异议后写出评语,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等次备案表,按考核等次和职务职称从高到低的顺序,加盖公章报人事处备案。考核人员考核结果公示时间:2021年1月5--2021年1月9日
4.结果复核、公示
人事处统计各考核小组年度考核结果,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在全校公示。
5.考核结果审定
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存入学校本人档案,作为岗位调整、工资调整、聘用管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1.对考核优秀的个人学校年终表彰时将给予表彰奖励。
2.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按照国家规定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由学院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本年度仍未达到合格要求的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直接调整该人员的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重新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受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同意调整岗位的,单位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
七、特殊情形的处理
1.受政纪处分、党纪处分、涉嫌违法违纪的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处理。同时受到两种以上处理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考核等次。
2.经学校批准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由本人写出年度学习总结,提交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在确定等次时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3.2021年新进人员中,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的,或到校工作不满六个月(6月30日以后报到)且本年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只写评语,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校内工作调整,原则上在现单位进行考核。
4.因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等原因造成在岗时间不足半年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但需填报个人年度考核表,且单位须注明不参加考核的原因)。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附件: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中共湖北文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附件
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21年度)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单位 |
|
岗位名称 |
|
岗位 等级 |
|
受聘现岗位 时间 |
|
岗位职责 |
|
个 人 总 结 |
|
个 人 总 结 |
签名:年月日 |
主管领导 评语和 考核等次 建议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单位考核 工作领导 小组意见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考核单位 负责人集体研究等次 确定 |
盖章或签名:年月日 |
本人签字 |
签名:年月日 |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 考核情况 说明 |
盖章或签名:年月日 |
|
|
|
|
|
|
|
注:被考核人无签字确认的请注明告知本人的方式。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